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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戒?

2023-09-23 09:08 浏览: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覺,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亦名制止。】
《梵網經》卷2
【何因緣故得名為戒?
戒者名制,能制一切不善之法,故得名制。
又復戒者名曰迮隘,雖有惡法性不能容,故名迫迮。
又復戒者名曰清涼,遮煩惱熱不令得入,是故名涼。
又復戒者名上,能上天上至無上道,是故名上。
又復戒者名學,學調伏心智慧諸根,是故名學。】
《優婆塞戒經》卷7〈24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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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羅:清涼
「言尸羅者,謂能寂靜毀犯淨戒罪熱惱故,又與清涼義相應故。」
《瑜伽師地論》卷83
波羅提木叉:別解脫律儀
善住意言:「大士!若能具足波羅提木叉者,是名為戒。」
文殊師利言:「天子!云何名為波羅提木叉?」
善住意言:「大士!所謂持身及以口意三業具足,是則名為波羅提木叉也。」
《大寶積經》卷104
「云何名律?云何名波羅提木叉義?」
佛言:「波羅提木叉者,名為知足,成就威儀無所受畜;亦名淨命。………波羅提木叉者,離身口意不善邪業,律者入戒威儀、深經善義,遮受一切不淨之物及不淨因緣,亦遮四重、十三僧殘、二不定法、三十捨墮、九十一墮、四悔過法眾多學法、七滅諍等。」
《大般涅槃經》卷4
「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羅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
《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卷1
毘尼(毘奈耶):律、善治、隨順解脫
「毘奈耶者,隨順一切煩惱滅故。」
《瑜伽師地論》卷83
【善男子!世出世間有三種僧:一、菩薩僧,二、聲聞僧,三、凡夫僧。
文殊師利及彌勒等,是菩薩僧。
如舍利弗目犍連等,是聲聞僧。
若有成就別解脫戒真善凡夫,乃至具足一切正見,能廣為他演說開示眾聖道法,利樂眾生,名凡夫僧。雖未能得無漏戒、定及慧、解脫,而供養者獲無量福。
如是三種名真福田僧。】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2
【復次,善男子!有四種僧,何等為四?一者、勝義僧、二者、世俗僧、三者、啞羊僧、四者、無慚愧僧。
云何名勝義僧?謂佛世尊、若諸菩薩摩訶薩眾,其德尊高,於一切法得自在者、若獨勝覺 、若阿羅漢、若不還(阿那含)、若一來(斯那含)、若預流(須陀洹),如是七種補特伽羅,勝義僧攝;若諸有情帶在家相,不剃鬚髮,不服袈裟,雖不得受一切出家別解脫戒、一切羯磨、布薩、自恣悉皆遮遣,而有聖法,得聖果故,勝義僧攝,是名勝義僧。
云何名世俗僧?謂剃鬚髮被服袈裟,成就出家別解脫戒,是名世俗僧。
云何名啞羊僧?謂不了知根本等罪,犯與不犯;
不知輕重毀犯種種小、隨小罪;
不知發露懺悔所犯,憃 愚魯鈍,於微小罪不見、不畏;
不依聰明善士而住,不時時間往詣多聞聰明者所,親近承事,亦不數數恭敬請問:云何為善?云何不善?云何有罪?云何無罪?修何為妙?作何為惡?如是一切補特伽羅,啞羊僧攝,是名啞羊僧。
云何名無慚愧僧?謂若有情為活命故,歸依我法而求出家。得出家已,於所受持別解脫戒,一切毀犯無慚無愧,不見、不畏後世苦果,內懷如穢蝸螺貝音、狗行,常好虛言,曾無一實,慳貪、嫉妬、愚癡、憍慢,離三勝業,貪著利養、恭敬、名譽、耽湎六塵,好樂婬泆,愛欲色聲香味觸境,如是一切補特伽羅,無慚僧攝;毀謗正法是名無慚愧 僧。】
――恭錄自《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5
僧與僧寶的差別
【此中何者僧寶所攝?答初全或次少聖者,名僧寶,次餘後二全凡僧,非寶攝。】
窺基菩薩《大乘法苑義林章》卷6
歸依十方如來,不歸依外道天神鬼神
歸依圓滿究竟了義正法,不歸依二乘、外道邪說、非正法
歸依大乘菩薩僧,不歸依二乘、外道之師
歸依佛,盡未來際,永不墮地獄。
歸依法,盡未來際,永不墮餓鬼。
歸依僧,盡未來際,永不墮畜生。
自歸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歸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自歸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彌勒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此出家者唯形相耳,非真出家。若諸菩薩真出家者,謂離諸相,處於三界成熟眾生,方可名為真出家也。」
《大寶積經卷85》
以三聚淨戒為主:【又即依此在家、出家二分淨戒,略說三種: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瑜伽師地論》卷40〈10戒品〉
【佛子!若一切眾生,初入三寶海,以信為本;住在佛家,以戒為本。
佛子!始行菩薩,若信男、若信女中,諸根不具、黃門、婬男、婬女、奴婢、變化人,受得戒,皆有心向故。
初發心出家,欲紹菩薩位者,當先受正法戒;戒者是一切行功德藏根本,正向佛果道一切行本。是戒能除一切大惡:所謂七見六著 ,正法明鏡。佛子!今為諸菩薩,結一切戒根本—所謂三受門:
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
攝眾生戒,所謂慈悲喜捨,化及一切眾生,皆得安樂;
攝律儀戒,所謂十波羅夷。
佛子!受戒有三種受:
一者、諸佛菩薩現在前受,得真實上品戒。
二者、諸佛菩薩滅度後,千里內有先受戒菩薩者,請為法師,教授我戒;我先禮足,應如是語:『請大尊者為師,授與我戒。』其弟子得正法戒,是中品戒。
三、佛滅度後,千里內無法師之時,應在諸佛菩薩形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應如是言:『我某甲白十方佛及大地菩薩等,我學一切菩薩戒』者,是下品戒;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佛子!是三攝受、三種受戒,過去佛已說,未來佛當說,現在佛今說;過去諸菩薩已學,未來諸菩薩當學,現在諸菩薩今學,是諸佛正法戒。若一切佛、一切菩薩,不入此法戒門,得無上道果、虛空平等地者,無有是處。】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2〈7 大眾受學品〉
【佛子!受十無盡戒已,其受者過度四魔,越三界苦。從生至生不失此戒,常隨行人乃至成佛。佛子!若過去、未來、現在一切眾生,不受是菩薩戒者,不名有情識者;畜生無異,不名為人;常離三寶海,非菩薩、非男非女、非鬼非人,名為畜生,名為邪見,名為外道,不近人情。故知菩薩戒,有受法而無捨法;有犯不失,盡未來際。若有人欲來受者,菩薩法師先為解說讀誦,使其人心開意解,生樂著心,然後為受。…………其師者:夫婦、六親,得互為師授。其受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劫生死之苦,是故應受。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一切菩薩凡聖戒,盡心為體;是故心亦盡,戒亦盡;心無盡故,戒亦無盡。六道眾生受得戒,但解語,得戒不失。佛子!三世劫中,一切佛常作是說:『我今在此樹下為十四億人,說住前信想菩薩初受戒法。』佛子!是信想菩薩,於十千劫,行十戒法,當入十住心。佛子!當先為諸大眾受菩薩戒,然後為說瓔珞經,同見同行。】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2〈7 大眾受學品〉
【戒以何為體?以心為體!戒的目的就是要戒心。意識與意根會導致我們的業種變化,導致世間和未來世五陰的變化。所以,一切的戒都是以意識、意根為體;因為戒所要戒止、遮止的就是意識和意根的行為。意識和意根接受了戒法時就有戒體存在了,意識和意根如果嚴重違犯了戒,那就表示說意識和意根是不願意接受那個戒,因為不願意接受戒法所以戒體喪失了。意識和意根如果嚴重違犯了戒,那就表示意識和意根是不願意接受那個戒,因為不願意接受戒法所以戒體喪失了。】
優婆塞戒經講記-八,頁126-127
【佛告敬首菩薩:「汝先言義相云何者?所謂十住、十行、十向、十地、無垢地、妙覺地義相,今當說。佛子!是金剛海藏瓔珞經中,釋賢聖相義,義出體。體者菩薩體,義名功德。如是二法,一切菩薩為體為義,故名體義。」
「佛子!發心住者:是人從始具縛凡夫,未識三寶聖人,未識好惡因之與果,一切不識不解不知。佛子!從不識始凡夫地,值佛菩薩,教法中起一念信,便發菩提心;是人爾時住前,名信想菩薩,亦名假名菩薩,亦名名字菩薩。」】
《菩薩瓔珞本業經》卷2〈4 釋義品〉
【戒法也是一樣,要有身口來實行,但是要從心意來得戒,所以是從心而生戒體:得戒也從心,捨戒也從心,持戒與毀戒都隨於心,但卻要有身與口才能得、捨、持、毀。諸如來很清楚的了知一切法性,所以依理而制定種種戒法。】
《優婆塞戒經講記》第八輯,頁37
戒相:十重、四十八輕
世戒和義戒
【世戒和第一義戒不同,有智慧者應當觀察戒有兩種:一種是世間法的戒,另外一種是第一義法的戒。如果不是依三寶而受戒,那種戒就叫作世間戒。我們可以舉例說明:譬如在藏密法中受了三昧耶戒,這叫作世間戒;因為那不是佛施設的戒法,是藏密祖師自己施設的……(中略)………他們的三昧戒並不是真的三昧耶,與禪定的修證完全無關!縱使真的依禪定而施設三昧耶戒,也仍是世間戒,與佛戒無關。假使有人真的證得四禪四空定具足了,他說:「你想要隨我修四禪八定,得要持某某戒!」他施設了一些戒法讓你受持,你得發誓:如果不能持好就得下地獄。但這種戒法仍是世間戒,因為四禪八定是有壞之法,依據會壞的法來施設的戒,當然不是金剛戒。更何況藏密所施設的金剛戒是男女交合中的樂空雙運境界,是欲界中層次最低而且會壞的法,哪能稱為金剛戒?更不能稱為三昧耶戒,因為樂空雙運的交合受樂境界根本不是三昧,與三昧無關,所以藏密的金剛戒具足世間戒的體性,全無出世間戒的體性。】《優婆塞戒經講記》第七輯p17-18
【世間法所施設的戒,無法破壞過往所造的種種惡業;但是受三歸依後加持五戒或八關戒齋,就能毀壞以往所造的惡業;除五逆罪以外,一切惡業都可以毀壞。】《優婆塞戒經講記》第七輯p18
*性罪、戒罪
【性罪,譬如傷害眾生,心性受到了染污,都是性罪。譬如殺害眾生則是有殺心、是有染污,邪淫也是一種染污,都屬於性罪。又如欺騙眾生、竊盜眾生財物,都是有關心性的染污或清淨,所以侵害了眾生就有性罪。戒罪則是於性罪之上再增加的罪:因為受持戒法而違犯了,犯戒以後就在性罪之上再加一條戒罪。沒有受戒的人,當然就沒有戒罪;但是雖然沒有戒罪,性罪仍然還是在的,仍然要在未來世受報的。】《優婆塞戒經講記》第七輯p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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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罪的性質又分成兩種: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性重是說這一個罪如果犯了,是牽涉到心性上的嚴重瑕疵、缺陷,所以叫作性重。第二種是佛所遮止,無關乎心性好壞,然而是佛特別指定的、外道都不施設的重戒,不是輕垢罪,所以叫作遮重。這個遮重的罪,在十重戒或五戒中只有一個,就是酒戒:賣酒、釀酒、開設酒廠、酒廊、酒店,都是遮重((悟後不肯善護密意,違背佛在定中或夢中的指示或告誡,也屬於遮重))。這個遮重雖然無關心性缺陷與否,但不利於眾生,也會對修行產生重大的遮障,所以佛特別指定這個不賣酒戒、不酗酒戒:不可貪杯、爛醉如泥,也不許製酒賣酒,否則就是犯了遮戒中的重罪。這個飲酒本身與一個人的心性有沒有缺陷無關,所以它無關性罪,而是屬於額外遮止的罪,故名遮罪;但因為它會嚴重遮障修行人,所以佛特別指定為重戒中的一種,所以這個遮止罪也是重罪。】
《優婆塞戒經講記》第七輯p22-23
【性謂本性是罪,遮謂因制方生。復有釋云:性罪唯染心中作,若遮罪者通染不染。】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2
【戒有二法:一者、世間自然罪,二者、違聖人語得罪。】
《善見律毘婆沙》卷6
伊羅鉢龍王的故事:
【伊羅鉢龍王,百眷屬號泣,
憶念迦葉佛,厭惡此受生,
我昔懷疑惑,壞小芛蘭葉,
是故生難處,不能知佛法,
深厭此蛇身,願速捨龍趣,
能知清涼法,道場所得者,
餘多千龍王,海龍摩那斯,
持上妙龍衣,來奉人中尊。
】《月燈三昧經》卷2
【世尊!我憶過去迦葉佛所淨修梵行,於後時捉紫華莖往到佛所問言:「世尊!若比丘殺此草得何等罪?」
佛答我言:「以此因緣,或有墮最苦地獄者。」
我聞此語不信不敬,便故刺伊羅樹葉作是念:「試看有何果報?」竟不捨此見,亦不悔過。命終之後今生長壽龍中,因是業故,名我為伊羅鉢龍。】《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15
【爾時世尊告龍王言:「汝何故悲泣不能自勝耶?」
時龍王白佛言:「世尊!。我念古昔迦葉佛時修梵行,故犯戒,壞伊羅鉢樹葉,此當有何報應。世尊!我由此業報故,生長壽龍中,如來般涅槃法滅盡後,我乃當轉此龍身,我失彼此二邊利,不得修梵行。」】《四分律》卷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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