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普陀山佛教协会向舟山市人民政府捐赠4.5亿元,用于朱家尖大桥建设工程,创下了迄今我国宗教界单笔捐款最高纪录。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作为舟山市政府的重点工程,朱家尖大桥扩建项目实际早在2009年就已开工建设,并将在今年竣工通车。舟山市政府表示,由于有了这笔突如其来的捐赠,政府将会把之前大桥建设的财政投入撤回来,用于其他公共服务,而大桥也将作为公益性质免费供社会使用。
对于佛教协会转型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专家纷纷表示认可,但对于捐款给政府在建工程,以及政府坦然接受捐赠,公益界却基本持否定态度。北大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表示:“捐赠政府在建工程不是公益。”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包胜勇更直言:“政府接受此笔捐款有从寺庙‘揩油’之嫌。”
——金锦萍
从理想的角度看,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接受捐赠,因为政府已经有财政收入,足以支持其从事公共事业。政府一旦成为受赠主体,既有财政收入又有捐赠收入,政府在安排使用资金时会非常尴尬,并且有道德风险。来自社会的资源应该留在社会,由社会力量自主进行。唯有如此,政府才能把该做的事做好,社会组织才能获得足够的资源成长。
捐建工程其实“不差钱”
佛协将拥有大桥命名权协会尝试转型公益事业前期财政投资将改他用政府负责大桥日后维护
2月16日,浙江省普陀山佛教协会向舟山市人民政府捐款4.5亿元,用于朱家尖大桥建设工程,创下了迄今为止我国宗教界单笔捐款最高纪录。
舟山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朱家尖大桥是连接普陀山和舟山的交通枢纽,以前没有大桥时需要绕道前往普陀,大桥建成后,仅需六七分钟即可到达普陀山。但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原来只有双车道的大桥已经不能满足交通需求,并成为329国道的一处瓶颈。因此,浙江省发改委在2008年批准了329国道舟山朱家尖大桥扩建工程。据该主任介绍,大桥扩建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53亿元,扩建后将形成双向四车道,公路等级也从二级升为一级。“大桥扩建工程是在2009年上半年正式开工建设的,将于今年竣工通车,建设资金是由政府先期拨付的。”
佛协将拥有大桥命名权
为何普陀山佛教协会要捐赠一个不缺资金而且即将建成的政府工程呢?协会秘书长会闲法师解释了协会决定捐赠的原因和过程。原来,朱家尖大桥连接着普陀山与舟山本岛,是前来普陀山各寺庙进香施主和旅游游客的必经之地。过去是双车道十分拥挤,大家上山都不方便,因此在政府决定对大桥扩建之初,我们就提出了干脆由协会来投资建设的想法。由于一些原因这个想法没有落实。去年底今年初协会换届,机缘凑巧又提出了捐建大桥的方案,1月中旬经过理事会表决后终于确定了这笔捐赠。会闲法师表示,捐款还有一个原因是,“大家(山上寺庙)觉得扩建工程进展不太快,觉得政府资金上是不是有什么困难。”
会闲法师还透露,由于这笔捐赠,协会已经和政府达成共识,大桥建成通车时,佛教协会将会享有朱家尖大桥的命名权。
协会尝试转型公益事业
对于这4.5亿元的来源,会闲法师表示,协会的资金基本上来自于社会捐赠,捐赠除了用于日常的兴建、维修庙宇,多年来积攒下来了一些钱。“普陀山的钱是大家捐的,不是自己的,我们不会把钱据为己有,更希望回馈社会,这次拿出多年的积存就是希望做些事情为社会分担责任,以后我们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去做。”会闲法师说,这也是协会转型的一种尝试,从过去单纯花钱修建寺院转向社会公益事业捐款回报社会,协会还计划今后每年拿出一到两千万的预算通过红十字总会和慈善总会用于社会救济慈善工作,比如孤寡老人、贫困儿童、助学等,遇到突发地震、洪水等灾难,协会也会追加捐款。“弘扬佛法,把佛教的真善美发扬光大。这也是由香火兴寺向文化兴教转型。”会闲法师说。
前期财政投资将改他用
舟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祝幸安表示,也正是基于对协会转型想法的认可和支持,政府经过研究后于今年2月作出接受这笔捐赠的决定。目前普陀山佛教协会的捐款已经按照财务程序,在陆续到位,为了使用好这笔捐款,政府还成立了专门办公室派专人运作这笔善款。
由于朱家尖大桥前期工程款已由政府从财政预算里先期拨付,佛教协会的捐款如何体现出是给大桥捐赠的呢?对此,祝幸安局长表示,捐赠并不仅仅意味着政府财政账面上多出了4.5亿元,政府将会把前期投入的工程资金逐步撤出来,去做其他的公共事业,“随着捐款全部到位,政府投入的资金也将完全退出来。”但具体如何操作“撤出已投入资金”,祝幸安表示自己也并不十分清楚。记者向舟山财政局了解此事,则一直没有获得回应。
政府负责大桥日后维护
对于大桥之后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市政府新闻办胡海光处长表示,即使朱家尖大桥扩建工程由佛教协会捐赠建设,大桥的产权也属政府所有,包括后期维修维护费用,也会按照政府投资兴建的其他公共设施,完全由政府来承担。
祝幸安还透露,由于佛教协会的捐赠,市政府已经将朱家尖大桥扩建工程定性为公益项目,工程竣工通车后将免费供公众使用。记者了解到,过去朱家尖大桥单向收费,过桥费30元,去年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和交通部门发出的“被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名单”,朱家尖大桥收费站已经被取消。不过由于扩建后的大桥将升级为一级公路,按照规定和惯例,如果没有此次佛教协会的捐赠,扩建后的朱家尖大桥应该将重新设立收费站。
■公益观察
对于此次佛教协会给政府已投资的在建工程捐款,本报邀请了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徐永光、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以及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包胜勇对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点评。
1.佛教协会回报社会愿望应肯定
对于佛教协会通过捐赠回报社会的出发点,三位专家对此都基本表示肯定。
金锦萍:佛教协会用信众的捐款做一些善事这本来就是佛教寺院的传统,不过近年来寺庙大多用信众的善款进行庙宇修复和兴建,这次普陀山佛教协会希望转型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其出发点和愿望值得肯定。
徐永光:我认为信众的香火钱可以看成是一种无限定指向型的捐款,香火钱用于修桥补路属于公益性质。佛教协会将没有指向的捐赠投入到服务于公众的公益项目中是一种宗教公益的创新。
2.捐钱给政府在建工程太纠结
对于佛教协会将4.5亿元巨款捐赠给政府已经投资的在建项目,金锦萍认为“很纠结、很拧巴”。
金锦萍:我认为整个事情很拧巴,很纠结。必须强调一点,慈善事业应该做的是政府不做、未做和无法做的事情,定位应在政府公共责任之外的事情,如果去做政府已经做或应该做的事情,就不是民间慈善事业。慈善事业不应首先从施善方自己的角度考量,更要去体会社会需求在哪里,因为公益慈善事业是以受益人为中心,以社会需要作为先导的,政府既然已经出资并建立这座桥,说明不存在社会需要,也就没必要通过捐款去解决这一问题。
包胜勇:佛协的钱主要来自门票、香火、功德金等收入,比如信众的捐赠是要求用于供养光明灯的,如果拿去修桥在佛教教理上就会有“错乱因果”的问题。
3.政府不该接受佛教协会捐赠
对于政府是否应该接受普陀山的捐赠,三位专家都表示反对。包胜勇更是直言:“政府接受此笔捐款有从寺庙‘揩油’之嫌。”
金锦萍:我不理解政府在资金无缺口的情况下还接受捐赠的行为。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只有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才能作为受赠人。即便是捐赠人指明意图的定向捐赠,政府也不应受赠。
包胜勇:政府作为受益主体接受佛教协会的捐赠开了不好的先例,而且有从寺庙“揩油”之嫌。另外,普陀山一下子捐4.5亿给人感觉佛教界很有钱,其实佛教寺庙的资金收入非常不均衡。即便要做好事,也要有好的规划和设计。
4.前期投入改变用途应向人大通报
专家表示,前期政府投入的财政预算支出撤回后,政府在程序上应该向人大汇报已撤出的资金怎么用,甚至将其编入来年的预算报告。
金锦萍:这座桥前期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的,后期佛教协会提出捐赠,但是不可能把前面过程推翻重来,所以只是政府把资金拿走后,由佛教协会予以注资,同时需要补签一个捐赠协议。政府还应对前期财政拨款处理情况作交代。
包胜勇:对于前期投入资金转投他用要经过人大批准立项等程序,因佛教协会的捐款和纳税形成的财政预算毕竟是两种来源,应通过透明化决策,合法程序来运作,加强事后监督,这也是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文:李晋)